当现代工业体系在惠州日渐成型,当地方立法为生态保护护航,当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内容在新的历史环境下焕发生机,惠州借此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异乡人”来这里旅游考察、创新创业、安家落户——其中很多也会成为“惠州人”,而这又激发全体“惠州人”更强烈的自信心和更深厚的归属感。
人口的增加,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要化纸面上的优势为实际的发展成绩,则需要城市的社会治理有效、社会秩序良好。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每一位居民的基本生活“刚需”,是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30年来,惠州在社会治安下的功夫可谓不遗余力:从“大巡防”到“大群防”,积极构建“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以“小网格”实现“大平安”,创建“平安惠州”成果显著。特别是近年来,惠州刑事发案数量明显下降,不仅连续4年获评“中国最安全城市”,连续3次荣获4年一评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17年,惠州获得全国综治领域最高荣誉“长安杯”,成为这座城市在社会治安方面的最好诠释。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统筹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前提。30年来,惠州法治环境日益完善,地方立法稳步推进,“法制副主任”等创新做法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特别是近年来,惠州创新“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依法治企”、“法德同治”,全面推广实施“四民主工作法”、司法惠民工作室、“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社区约请办公制度,出台一系列统筹解决共性矛盾的指导性意见,省、市、县三级列账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
公益,是社会治理效果的直接体现。一个实现善治的城市,必然形成人人参与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公益活动屡见不鲜的良好氛围。惠州的“好人之城”绝非浪得虚名,从闻名遐迩的广东省道德模范、救捞队长赵喜昌到“中国好人”、市中心人民医院护士陈秀霞,从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单位等机构专业志愿服务队,到遍布全市的40余万人注册志愿者,再到被列为第三批“志愿之城”试点城市,举手之劳,点滴汇流、温暖全城。
体制创新,是对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在社会治理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惠州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区)级法学会,率先建立市、县、镇、村全覆盖的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率先成立医调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率先建成市、县(区)一体化运行的“中介超市”,率先探索驻队律师参与城管执法。特别是,惠州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建立了“复退军人之家”、“出租车司机之家”、“流动商户之家”等9个“特色之家”,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介绍推广。大亚湾等县区还利用手机APP等方式,创新打造“互联网+社会服务”,立足民生、创新服务,不断探索和完善现代化基层善治社会,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最新的科技成果为社会治理服务。
在过往、现在、未来的时间之流,“惠州人”从来不是一个固定名词,而是不断生成、不断壮大、不断发展的动态词汇。30年来,通过社会各方的努力,惠州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逐步成型。30年来,惠州积累的丰富经验,不仅将助力其本身的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还将不断为周边城市、区域的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借鉴,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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