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中心城市特徵是:經濟發達、功能完善,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具有較強的聚集力、輻射力和綜合服務能力,能夠主導和帶動該區域經濟快速發展。
《GN中國區域中心城市評價指標體系》通過該城市在區域中的經濟發展水準、產業發展水準、基礎設施建設水準、金融業發展水準、科教發展水準、綜合服務能力、區域輻射力、區域聚集力8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57個三級指標衡量。
排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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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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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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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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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渤海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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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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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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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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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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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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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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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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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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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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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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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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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西岸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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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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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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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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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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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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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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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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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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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株潭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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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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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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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天水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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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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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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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部灣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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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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