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补助时,我们也经常开展文化活动。现在,党的政策好了,我们更有条件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了;社区图书室、文化活动室越来越受到村民欢迎,清晨午后文体广场上的群众也多起来了……”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文化志愿者、文化宣传队骨干张艳每天忙完文艺队舞蹈培训后,又忙着到农家书屋整理书籍,忙得不亦乐乎。
张艳是一名村级文化管理员。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招募3650名(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217名)村级文化管理员,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村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有专人负责问题,毕节市结合本地基层文化工作实际,出台了《毕节市村级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采取县级培训指导、乡级招募考核、村级负责使用的方式。每个行政村优先从当地的退休教师、退伍军人、离任村干部、待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乡村文化能人中至少招募1名文化志愿者担任文化管理员。
同时,为助推脱贫攻坚,规定可适当降低招募和考核标准,优先从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有一定文化的劳动力中进行招募。所有村级文化志愿者每月给予不少于800元的财政补助,全市每年安排不少于3502万专项资金,用于村级文化队伍的建设。
各县(区)村级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于2017年上半年陆续启动,采取招募的方式,坚持“用人不养人”的原则,充分发掘乡村文化能人志愿服务基层文化事业的热情,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不得兼任村级文化志愿者,较好地避免工作抓而不实、文化工作被“边缘化”情况出现,切实落实村级“文化设施有专人管理,文化活动有专人组织,文化管理员享受财政补助。”(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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