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六大要素环境空间分区方案
构建通风廊道提高大气自净能力
划定2836平方公里的生态空间
《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发布实施,到2030年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环境总规”制度是我国当前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一项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城市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决策。经市政府批准发布,《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23日发布实施。据悉,作为指导青岛市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规划》是青岛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基础性规划。
规划生态、大气、水、土壤、噪声、近岸海域六大要素环境空间分区方案,构建“一湾、两翼、八廊”通风廊道体系,划定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规划》确定了环境的中远期目标和指标,对城市长远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性、约束性要求,将从源头奠定城市生态环境格局,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把环境管理要求真正纳入城市综合发展决策
据悉,探索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由国务院2011年提出,原环境保护部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12月,经市政府申请,我市与厦门等4个城市被确定为第三批试点城市。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章群介绍,目前全国共有30个城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其中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15个,地级市、市区县19个。山东省除青岛外,济南、烟台、威海3个城市也作为试点城市。
《规划》包括10章、24节、75条,在编制体例、内容、方法等方面均取得创新性突破,试点成果已成功应用到南宁、济南等国内其他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践。“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是生态环保工作参与‘多规合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将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统筹谋划。”章群介绍,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把环境管理要求真正纳入到城市综合发展决策中,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环境质量目标等将是未来青岛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指导我市整体环境战略制定、战略环评、规划环评提供依据。
2030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
据介绍,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定位为基础性规划,强调环境空间管控。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域,陆域总面积11282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约12240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并展望2035年。
规划范围图
《规划》系统分析青岛市未来发展形势,制定了总体目标。通过横向比较分析青岛市与国内外47个同等城市的环境经济竞争力,提出规划总体目标及2020年、2030年分阶段规划目标,确定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资源承载、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公共服务4大领域7方面26项指标,其中海域禁止开发区域面积比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面积比例等10项为底线指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入海河流达标率53%。环境公共服务不断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重点区域建设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重点环境风险源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完善。
到2030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根本好转,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入海河流达标率100%。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城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
展望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环境质量大幅提升,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成为常态,全面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划定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生态空间
城市生态空间为城市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是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不可或缺的城市空间。生态空间管制是中国国土空间管制的重要内容。《规划》依据青岛市自然规律、生态环境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现状,系统识别生态服务功能重要区、生态敏感区及生态脆弱区,划定了生态保护空间。
生态空间格局图
据悉,青岛市划定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占比25%的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敏感区,以及潜在生态廊道、重要生态节点等。主要集中在北部大泽山、东部崂山、中部大沽河流域、南部大珠山和小珠山等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自然岸线、生态廊道。
《规划》划定陆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功能重要程度,实施差异化管控。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区,涵盖必须要严格保护的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国家公益林、自然岸线等各类保护地。根据《规划》,我市2020年底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及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区等限制开发区域,总面积1080.0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8.85%。其中,禁止开发区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等两种类型,总面积304.16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2.49%。
实施气、水、土、声等环境空间管控
《规划》结合污染源的分布、环境承载力禀赋等,划定生态、大气、水、土壤、噪声、近岸海域环境空间分区方案,并分别制定了分区管控措施。
环境风险管控图
根据青岛市气候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物扩散规律、地形地貌、开发格局和现状空气质量,将全市划分为大气环境核心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
水环境管控图
根据自然汇流特征、水环境功能、水质状况和污染源分布,构建“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管控体系,将青岛市43个流域划分为220个控制单元,划分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控制区、水源涵养控制区、城镇生活控制区和农业面源控制区四类。
根据土地利用类型、污染源分布及影响范围,划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类土壤环境管控区,农用地按风险状况划分为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建设用地按照风险状况分为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
按照城市功能布局、重点噪声源和环境敏感目标状况,分为机场噪声控制区、工业噪声控制区和生活噪声控制区三类管控区。
“以大气环境为例,之前的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没有将源落到空间。《规划》首次从空间角度分析造成大气污染的源分布,识别源头布局敏感区、污染聚集脆弱区,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三类大气环境分区,并分别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章群介绍,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等入手,分别构建以网格单元为基础的环境分区分类管控体系,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可以引导城市功能、人口、产业合理布局。
构建通风廊道、清水通道、生态廊道体系
近三十年气象观测显示,青岛城区在城市化过程平均温度已经上升了2℃以上,平均风速减小了30%,风速的下降已成为引起雾霾和城市热岛加剧的原因之一。《规划》根据青岛规划用地建设方案和空气流场特征,提出构建“一湾、两翼、八廊”通风廊道体系,以畅通海陆风交换,控制廊道内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大气自净能力。
夏季通风廊道规划图
体系中的“一湾”为胶州湾,保持胶州湾北岸大沽河河道、白沙河河道、红岛至棘洪滩水库、前海一线经青银高速至崂山水库西侧四条通风廊道。“两翼”为蓝谷、西海岸新区,蓝谷:鳌山湾温泉河和大任河入海口沿河道至河流上游、S215穿越崂山段两条通风廊道;西海岸新区:灵山湾小珠山南麓至风河入海口,铁山水库沿铁镢山东侧至古镇口和董家口两条通风廊道。
冬季通风廊道规划图
此外,《规划》还构建“河流、干渠、水库”清水通道体系,保持重要水源输送功能,维护优良水体,打造宜居水景观,保护水生态系统,其中饮用水源型清水通道包括25条河流(总长908公里),2条干渠(总长100公里),34个水库(总库容13亿立方米);景观生态型清水通道包括17条河流,总长422公里。
构建南部大珠山-小珠山-铁橛山、东部崂山、北部大泽山-天柱山之间的廊道作为一级生态廊道,依次构建二级生态廊道、一般廊道,形成纵贯南北的生态廊道体系,保护潜在生态廊道。构建大沽河干流防洪堤坝外缘线外侧200米,大沽河一级支流两侧50-100米,为母亲河生态廊道。
实施海湾、海岛、海岸线分类管控
《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制定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战略。实施海湾、海岛、海岸线分类管控,将全市49个海湾分为“三湾”、重点管控海湾和一般海湾三类;全市120个海岛分为特殊保护类、限制利用类和开发主导类三类;全域的海岸线分为自然岸线、受损岸线和无序开发岸线三类。制定综合防治陆源污染、海水养殖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管控要求,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三湾”中,胶州湾群以生态功能修复为主,至2020年胶州湾海水水质保持不下降;至2030年,逐步提高海水水质功能达标率。灵山湾群,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滨海综合旅游岸带,至2020年灵山湾海水水质保持不下降;至2030年逐步消除无机氮超标问题。鳌山湾群,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建设世界知名、以海洋教育科技为特色的中国蓝谷,至2020年鳌山湾海水水质保持不下降;至2030年,逐步消除无机氮超标问题。
朝连岛一岛、朝连岛二岛、石老人、唐岛、大福岛、小福岛、长门岩北岛、长门岩南岛、七星岩岛、西砣子、朝连岛、太平角岛等12个海岛为特殊保护类海岛,禁止任何与保护无关的活动,健全海岛生态保护管理体制。
此外,《规划》对重点区域进行规划指引,提出建设胶州湾“蓝色海湾”、大沽河水源涵养区、北部生态屏障区、西海岸新区和蓝谷科技新城,明确环境功能定位、环境管控要求和环境治理要求,促进青岛市重点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民生,发展生态就是改善民生。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使生态环保工作更好的融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格局,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分区规划编制工作,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全面对接,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地实施提供有效支撑。(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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