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深香港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成员对国家法律的学习了解,8月25日-26日,香港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连续两天再次组织全体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桂强芳会长亲自为成员解读《管理法》,全体成员学习后进行了热情的讨论。
桂强芳会长在学习会上表示,香港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是1998年在港依法成立,团结中外专家学者,以立足香港,服务中国,面向全球为宗旨,专门从事中国与全球城市竞争力研究问题的爱国爱港学术社团与智库机构,连续十五届在港向全球发布城市竞争力研究评价成果,海内外知名度日益提升,与中国内地的学术交流、发展合作亦日益密切。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客观、公正,桂强芳会长至今已到访世界217个国家与地区,并与研究会主要专家学者团队,走进过祖国内地大部分大中小城市,包括许多乡村。桂强芳表示,我们虽在香港,但与祖国内地共求追求和分享中华民族振兴发展的心愿是一致的。近年来我会开展的有关活动,都主动向中央驻港联络办和港府报告,得到诸多支持。主流媒体对我会的大量正面报导,海内外城市对我会的热情欢迎,中央政府、省市政府和主要领导人给予我会数十封信函勉励,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褒奖。因此,国家有新规,管理有新法,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积极拥护,切实遵守。
学习结束,桂强芳会长要求,全体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必须按这个「管理法」规范自身与祖国内地的合作交流和各项活动。
|